关于我院报送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节目的通知

来源:团委 点击数:日期:2008-03-20 00:00:00

共青团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厦软院团字[2008]5号
 

关于我院报送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节目的通知
 
 
各团支部、学生会、自律会、社联:
   福建省教育厅文件(闽教体[2008]2号)收悉,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教育方针,促进大学生提高审美素养,充分展示我院大学生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团委决定为福建省第二届大学生艺术节报送艺术表演类和艺术作品类节目。 
   各部门要以通过艺术节各项活动的开展,进一步营造浓厚的校园文化氛围和良好的育人环境,弘扬民族精神,传播先进文化。团委成立相应组织机构,领导各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发动广大师生积极参与,确保艺术节取得圆满成功。
    一、活动主题与内容
    福建省第二届大学生艺术节以“我和祖国”为主题。各项活动的内容应围绕主题,热情歌颂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我国、我省取得的辉煌成就,充分反映当代大学生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家乡、乐观开朗、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表现我省大学生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远大抱负和历史使命感,展示大学生高雅健康的审美追求。 艺术节要做到思想性和艺术性的统一,具有创新性,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贴近生活、贴近校园、贴近学生。
    二、活动项目和形式
    艺术节的项目分为艺术表演、艺术作品两类:
    艺术表演类包括声乐、器乐、舞蹈、戏剧;
    艺术作品类包括绘画、书法(篆刻)、摄影、工艺设计、雕塑(陶艺)、DV作品;
    三、艺术表演节目和艺术作品的要求
    (一)艺术表演类
      1.声乐
大合唱:含指挥、伴奏不超过42人,时间不超过6分钟;小合唱(或表演唱):含伴奏不超过15人,时间不超过5分钟;重唱:
含伴奏不超过5人,时间不超过5分钟(不得伴舞);独唱:可有伴奏1人,时间不超过5分钟(不得舞伴)。
      2.器乐(包括管弦乐、管乐、弦乐、民乐等)
合奏:含指挥不超过65人,时间不超过8分钟;小合奏:含指挥不超过11人,时间不超过6分钟;重奏:不超过4人,时间不超过5分钟;独奏:时间不超过5分钟。
      3、舞蹈
群舞:不超过36人,时间不超过6分钟;三人舞、双人舞、独舞:时间不超过5分钟。
     4.戏剧
短剧、歌舞剧、小品等均不超过8人,时间不超过12分钟。
     (二)艺术作品类
     1.绘画:国画、油画、版画、 水彩/水粉画(丙烯画), 尺寸均不超过对开
     2.书法、篆刻:尺寸不超过四尺宣纸。
     3.摄影:独照、组照(每组不超过4幅)均可,尺寸均为14。 
     4.工艺设计:含平面设计和立体设计,平面尺寸不超过对开,空间大小不超过0.5立方米。
     5.雕塑、陶艺:空间大小不超过0.5立方米。
     6.DV作品:播放时间不超过12分钟。
   四、奖项及评奖要求
  (一)本届艺术节设立以下奖项
     1.优秀组织奖:设优秀组织奖。
     2.艺术表演奖: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
     3.艺术作品奖:各项目分设一、二、三等奖。
     4.优秀创作奖:在艺术表演类的原创节目中评选。
   五、组织领导
我院成立艺术节组委会(领导小组),组织领导本校艺术节各项活动。
 
 
                                     共青团厦门软件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00八年三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