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省教育厅关于2009年高等学校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中(初)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全院教职工:
现转发《教育厅关于2009年高等学校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中(初)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闽教职改〔2009〕24号)。请要参加评审的教职工根据文件要求准备好评审材料于10月15日前送交党政办,逾期不予受理。
 
全院教职工:
现转发《教育厅关于2009年高等学校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中(初)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闽教职改〔2009〕24号)。请要参加评审的教职工根据文件要求准备好评审材料于10月15日前送交党政办,逾期不予受理。
党政办         
2009年9月30日
附:  闽教职改〔2009〕24号.doc